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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中共澳门新葡新京委员会关于印发《澳门新葡新京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1日 点击次数:790

各党支部、各处室(系部):

       现将《澳门新葡新京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澳门新葡新京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

  

                                                                           2023年2月17日

附  件

 

澳门新葡新京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

 

       为持续健全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推进党内监督、职能部门监督、财务审计监督、群众监督等有机融合,增强监督合力,织密织严制度“笼子”,切实强化党员干部职工的清廉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管理和服务效能,强化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全面提升管党治党治理效能,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学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 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印发<清廉河南建设清廉学院创建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教党〔2022〕117号)和《中共澳门新葡新京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清廉学校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健院党〔2022〕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从学校工作实际出发,针对权力运行中的风险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通过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打造“权力监督、风险防控,阳光运行、廉洁高效”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不断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重要意义

      廉政风险是指党员干部职工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不廉洁行为的可能性。廉政风险防控是把现代管理科学中的风险管理理论和质量管理方法应用于反腐倡廉工作实际,通过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理等措施,对预防腐败工作实施科学管理的过程。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能够实现关口前移,把有效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的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和每个人,有利于掌握反腐倡廉建设主动权、增强预见性,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为推动清廉河南清廉学校建设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开展、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使党员领导干部职工从思想上进一步确立“有岗就有责,有责就有权,有权就有风险,有风险就要防控”的意识,层层抓防控、全员查风险、全面促落实,全力保长效。要紧紧抓住“找、防、控”各个环节,查找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各类风险点,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重点抓好“一岗双责”的履行,积极寻找预防岗位廉政风险的途径,牢牢控制和及时化解岗位廉政风险,逐步建立起以岗位为点、以流程为线、以制度为目的防控长效机制和权利运行监控机制,坚定不移地一体推进“三不”,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四)主要内容

       针对权力运行中的风险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认真查找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并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防控措施,通过制定制度、贯彻执行、监督检查等环节,对预防腐败工作进行科学化、系统化循环管理。具体完成以下工作:

      1.核定权力清单

      根据各部门工作职责,清理、明确各个工作岗位的职责和权力,明确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

      2.排查廉政风险

      采取自己查,同事帮,自下而上,内外结合的方式。通过岗位自查、综合评定、集体研究等形式,查找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建立廉政风险目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全院监督。

     3.评估风险等级

      在找准查深廉政风险的基础上,依据廉政风险点的多少和权力重要性、权力行使的频率、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等内容,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评定廉政风险点。针对不同的等级风险,防控力度和防控频率要有所侧重,高风险的防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落实;一般风险防控分管领导亲自抓,部门负责人具体落实;低风险的防控经办人和责任人具体落实。

      二、方法步骤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从2023年2月20日开始,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统一思想认识(2023年2月20日至2月28日)

      1.动员部署。院党委印发《澳门新葡新京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见附件1)。及时进行学习动员,明确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主要任务,提高对开展这项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把党员干部职工思想统一到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和院党委的要求上来,增强参加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人人知晓、人人参与”。

      2.学习提高。各部门采取自学、集中学、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宣传廉政风险防控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步骤等,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参与到此项工作中。

      第二阶段:排查廉政风险(2023年3月1日至3月31日)

      1.梳理岗位职权。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各部门认真对照个人、岗位和部门的职责权力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填写《部门权力清单》(见附件2),经主管领导审定后,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

     2.排查廉政风险。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从决策、执行、监督和行政管理事项,业务工作流程、相关制度等方面入手,立足岗位,逐一排查廉政风险点,按风险发生几率或危害损失程度确定风险等级,经组织严格审核把关后,将风险点登记汇总,在一定范围内公示。风险等级的评定,根据党纪条规、行政法规、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腐败行为发生几率以及可能发生风险的高低确定为一、  二、三级廉政风险,评定标准如下:

      一级风险评定标准:涉及“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具有较大的人、财、物管理权,发生机率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有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风险。

       二级风险评定标准:不直接行使人、财、物的支配权,但可借助工作中的权力和机会谋取私利,发生机率较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较为严重后果,有可能违反党纪政纪和相关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风险。

      三级风险评定标准:基本不涉及人、财、物的支配权,但可能利用工作中的权力和机会谋取少许私利,发生机率较低,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有可能受到内部责任追究及被通报批评、诫勉、提醒谈话的风险。

     (1)排查岗位风险。通过自己找、相互帮、领导提、集体评、组织审等多种方式,认真分析并查找出个人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填写《个人岗位风险点自查表》(见附件3)。院级副职领导报党政正职审定,党支部书记和校中层干部报主管领导审定,领导签字后报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2)排查部门风险。在查找岗位风险的基础上,组织部门的全体人员梳理部门主要职责权限及工作流程,找出法律法规制度依据,规范权力运行,从工作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排查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并认真细化、分析风险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填写《部门岗位风险点自查表》(见附件4),经主管领导审定后,由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第三阶段:制定防控措施(2023年4月1日至5月15日)

结合查找廉政风险和评定等级情况,根据廉政风险产生的职业道德、岗位职责、权力行使、工作流程、外部环境、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因素,从加强思想教育、完善制度依据、建立监督制约机制、限制自由裁量权等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属于权力行使方面的,通过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程序规定和分权、示权、控权的权力制衡机制等方式,规范权力行使;属于制度机制方面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抓好落实,同时对学院、部门现有的内控监督管理机制、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该坚持的继续坚持,该废止的及时废止,努力提高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属于职业道德方面的,通过加强自学,开展专题党课、警示教育、廉政讲座等形式,加强廉政风险教育,增强党员干部风险意识,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1.针对岗位风险,由本人对照与业务工作相关的各项法规制度,提出防范控制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经主管领导审定后,由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报纪检监察室备案(见附件5)。

      2.针对部门风险,本部门围绕决策、执行过程和监督、检查;考核等关键环节,研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和相关工作程序(见附件6),经主管领导审定后,由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

      第四阶段:监督检查考核(2023年5月16日至6月20日)

      根据权力运行的风险内容和不同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对廉政风险等级为“一级”的权力行使的监督,在分管领导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对廉政风险等级为“二级”的权力行使的监督,在部门领导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单位分管领导负责;对廉政风险等级为“三级”的权力行使的监督,由部门领导直接管理和负责。领导小组将适时对权力运行情况,特别是审定为“一级风险”岗位的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决策管理、执行管理和绩效管理,逐步建立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从教育宣传入手,发挥教育的说服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建立不想腐败的自律机制;从制度防范入手,发挥制度的约束力,做到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建立不许腐败的防范机制;从监督制约入手,发挥监督的制衡力,对履职行为的全过程实施监督,建立不能腐败的制约机制;从惩处治理入手,发挥惩处的威慑力,做到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建立不敢腐败的惩处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积极推进。切实强化“一岗双责”意识,把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努力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纪检监察部门协调推进,各部门共同参加,全体同志整体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等要求、同时督促的良好局面。

      (二)突出重点,强化落实。明确重点部门、重要领域和重要环节,突出抓好人、财、物、权等关键岗位,从具体业务工作流程入手,重点查找制度机制缺陷,及时发现潜在的廉政风险防控和管理的薄弱环节,防控措施要落实到具体工作岗位人员,细化到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努力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到业务工作的全过程。

     (三)动态管理,科学监督。要根据形势变化、行政权力项目的增减、不同时期工作重点和队伍建设现状,并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跟踪掌握风险变化情况,建立动态的风险信息采集、分析、反馈和预防措施。要通过信息监测、定期自查、适时抽查、办事公开、纪律检查监督、党外监督等方式,对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迅速制止和纠错,以免造成严重后果。

     (四)综合治理,注重实效。要将阶段性工作与长远目标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积极开展业务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坚持进度服从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做到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务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