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部门

监控室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1日 点击次数:567

一、上岗时要着装整齐、举止文明,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完成安防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可疑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并做好存储记录。

二、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准随意离岗、脱岗。特殊情况,须经保卫处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

三、要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和个人物品,严禁酒后上岗、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当班时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守工作纪律。监控室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保持电话畅通。任何人不得挪用、滥用监控设施设备。

五、未经批准,外来人员禁止进入监控室;经批准进入监控室的外来人员必须遵守监控室有关规定,服从监控室工作人员管理。司法检查机关或上级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到监控室调取资料需出示有效证明,必须由监控室负责人陪同,监控室人员做好登记。

六、监控室工作人员应熟悉业务、操作熟练。根据他人提供的情况及从屏幕中观察到的可疑情况,进行定时、定位、定人,及时录像,并做好记录。对发现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火灾、交通事故等应迅速按照程序上报处理并做好有关录像资料的备份。

七、应常规性地检查监控设备及附属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报修,确保监控设施设备的运行正常。如发现重点要害部位的监控盲点,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八、遵守保密制度,严禁将监控资料私自下载外出传播,未经允许严禁将查询资料情况对外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