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澳门新葡新京中层例会制度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30日 点击次数:1758

一、中层例会由院党委书记或院长主持。

二、会议原则上每周一上午10:00召开。

三、参会人员: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正副负责人、各系党支部书记、系主任等。

四、会议内容:学习上级相关文件及有关领导讲话,通报院党政联席会决议,讲评前一阶段工作,安排布置我院下一阶段工作。

五、会议的准备工作:各处室系负责人提前一天将会上需要协调、通报的问题报主管院领导审定。

六、会议纪律:会议由院办负责签到。参会人员要自行调整好各自工作时间,不得无故缺席。特殊情况须向主管院领导请假,主管院领导应提前告知院办负责签到人员。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关闭通讯工具,不会客、不办公,会场内严禁吸烟,做好会议记录。

七、会议的贯彻落实:各处室系负责人应在三天内将会议的精神传达到本部门的全体教职员工,并把贯彻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院办公室。院办公室将根据院长指示不定期对各处室系就贯彻落实会议情况进行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