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澳门新葡新京工作纪律规定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30日 点击次数:2210

一、行政管理、后勤工作人员,无课暂做行政工作的教师、实验员,调入我院不满三年及中级职称以下人员实行坐班制。

二、凡上班人员必须做到八不:不迟到、不早退、不干私活、不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不谈与工作无关的事、不说与团结不利的话、不无故离岗、工作日不饮酒。不坐班的教师必须做到五按时:按时上课、按时开会学习、按时参加业务活动、按时打扫卫生、按时参加学院组织的活动。

三、上课教师一般情况下,实行二、二制坐班,即每学期开学后二周,放假前二周坐班。学院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通知安排坐班人员和坐班时间。

四、教学人员不允许私自用晚自习、中午、课外活动等时间上课,否则作为教学事故处理,扣发课时费。

五、全院教职工必须参加集体活动,包括全院教职工大会、政治业务学习、劳动、升旗仪式、运动会及其它活动等。召开临时性会议,有关处室系要及时通知到不坐班人员。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按旷工处理。

六、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纪律、实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