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澳门新葡新京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推荐工作 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30日 点击次数:2221

根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郑州市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我院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推荐工作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我院职称晋升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政策为依据,坚持德才兼备标准,贯彻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平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制度,规范程序,做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由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

副组长:由副院级领导担任。 

(二)职称工作办公室

主  任:由人事处担任

成  员: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有关处室负责人及人事处工作人员,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三)量化考核组

组  长:由院长担任

1.一组:负责教学(工作)质量、实验室建设、培养年轻教师、教学工作量、教学水平和工作业绩、企业实践等方面的量化考核。

2.二组:负责论文、论著、科研成果等方面的量化考核。

3.三组:负责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劳动纪律及出勤、奖励、年度考核、任现职年限、专业工作年限或教龄、班主任等方面的量化考核。

(四)推荐组

组  长:由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

成  员:由副院级领导、人事处长、教务处长、各系书记、主任以及2年以前聘任的在职高级职称人员、中层干部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按照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我院将严格按照“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推荐制度开展推荐申报工作。

(一)申报、结构比例审核阶段

1.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凡申报晋升职称和已经取得高、中级相应职称要求聘任人员均应提出申请,填写个人申报表,上交任现职以来的申报材料。

职称工作办公室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量化材料提供、材料展评:组织各相关处室提供申报人员的量化材料;按照上级进一步完善“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申报推荐制度的要求,组织公开展示、评议,展评期为三天。

3.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结构比例管理办法》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的采集、录入、汇总,上报我院专业技术人员的结构比例审核申请,争取指数。

(二)量化、推荐阶段

1.量化考核:由量化考核组依据《澳门新葡新京申报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考核方案》对申报人员进行量化考核及评议,并公布量化考核结果。

2.推荐:由推荐组民主推荐参评人员,排出顺序,并张榜公布。

(三)材料准备及上报阶段

根据上级审核的指数和我院的推荐顺序,组织申报人员填写、准备材料,上报上级审批并送交各评审委员会。

 

四、几点说明及要求

(一)推荐结果实行量化和投票相结合的方法。量化占60%,投票占40%,其中:院领导投票占50%,其他推荐组成员投票占50%,量化和投票两者分数相加为最终排序结果。

(二)凡申报晋升高、中级职称者和已经取得中级任职资格要求聘任的,均参加材料展示、评议、量化考核和推荐。

(三)凡当年申报高、中级职称人员,均不参加同级申报人员的量化考核和推荐工作。

(四)各有关处室应按时准确提供申报人员量化考核中所需的材料。

(五)为保证推荐结果的公平、公正,未经展示的业绩材料、证件等一律不得上报。

(六)申报人员必须端正态度,实事求是地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和不正当行为者取消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

(七)凡参加职称工作人员必须坚持职称政策和标准,实事求是、公道、正派、严守工作纪律,并自觉接受群众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八)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