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澳门新葡新京干部联系班级、教职工担任 学生导师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30日 点击次数:1907

为完善我院德育工作、进一步做好学生的思政教育工作,密切广大干部教师与学生的联系,努力建设全方位、立体化的学生管理系统,切实抓好新形势下的学生德育教育工作,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加强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情,制定干部联系班级、教职工担任学生人生导师制度,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学院副科级以上干部每学年确定一个班级为自己的联系班级,帮助指导辅导员开展班级工作,解决班级实际问题和困难,一般干部和任课教师担任班级学生的人生导师,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研究学生学习、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有效的引导、教育和带动,推动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深入开展。

二、主要工作任务

副科以上干部联系班级:

1.掌握学生思想动态,针对学生反映出来的各类问题,指导辅导员开展多种适应高职院校在校生特点的政策教育、德育教育、心理教育以及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解决学生思想中和实践中的各类问题。

2.结合教学和学生实际,协助辅导员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掌握系统科学的学习方法,组织开展多彩多样的学习、学术活动,培养班级体良好的班风,学生良好的学风和学术科学创新精神。

3.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发现倾向性问题及时分析研究,与辅导员商定有效措施,帮助辅导员解决实际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4.在进一步了解学生的基础上,可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发展引导和职业指导。

5.及时帮助联系班级的贫困学生。

一般干部、任课教师担任学生的人生导师:

1.导师经常与辅导员深入开展工作交流,切实掌握学生的实际情况。

2.对学生进行专业思想教育,帮助学生认识所学专业,端正学习态度,激发学习动机;帮助学生挖掘自己的学习潜能,把握自己的学习特点,教给学生学习方法,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在充分了解学生的基础上因材施教,提高教学效率。

3.帮助学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明确生活目标,端正生活态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学会生活,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生活质量。

4.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以自己言行举止来影响学生,为学生树立学习、生活、的榜样,切实做到学高为师,身正为范。

5.在进一步了解学生的基础上,可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发展引导和职业指导。

6.及时帮助联系班级的贫困学生。

三、工作制度

1.班会制度:每月参加一次全体同学参加的班会;

2.日志制度:建立班级联系手册,及时发现并解决学生班级各个方面的问题,如实、完整地记入工作日志;

3.听课制度:有计划地对所联系班级进行随堂听课,每月至少听课两次,听取任课教师的意见,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和培养工作;

4.责任制度:与辅导员一起对其所联系班级的学生负总责,其工作业绩与干部的考核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挂钩。

四、各处室系要高度重视联系学生班级制度的重要意义,把该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每学年、学期的工作要有计划、有安排。联系班级的同志要经常主动地与辅导员做好配合,落实齐抓共管。本着“工作有重点,平时不断线”原则,既要保证深入班级、学生的时间,又要保证工作落实到实处,把重点放在晚间、课外活动等业余时间。从了解一个动态、把握一个问题、化解一个矛盾、办好一件实事做起,真正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担任导师的同志要深入到学生中去,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从学习、生活、就业等各方面关心帮助学生,促进学生的不断完善和提高。

五、为保证该项工作富有成效的实施与监管,联系学生班级工作由学生处与团委具体负责,并定期对该项工作的进展情况与实际成效进行督促和检查,抓好具体指导、信息汇集和经验总结等交流工作。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系部和同志,学院将进行宣传、表彰。

六、本制度自规定发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