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澳门新葡新京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试行)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7日 点击次数:2601

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和高等职业教育层次培养目标的要求,为实现两个百年目标培养人才,是教师的基本职责。为了弘扬尊师重教、重视教学的优良传统,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学管理,明确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职责,特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规范如下:

理论教学

一、备课

1.备课是教学前的重要环节,是讲好课的先决条件。备课过程是对教学大纲和教材内容融会贯通的过程,是对每一节课的组织、设计过程。教师必须集中精力备课,为上好课打下良好基础。

2.教师接到教学任务书后,根据教学大纲结合教材、授课时间等具体条件编制本课程学期授课计划,并填写课时授课计划表。其内容应包括课次、授课内容、授课形式等,经教研室批准后生效,且不得自行改动。教师要根据学科前沿的发展,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更新教学计划。

3.开课前,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编写教案,其内容包括教学题目、教学目的、授课形式、授课内容、时间分配、教学方法、重点、难点、使用教具、提问、作业等。开课前应完成全课程的三分之一以上。

4.教师在备课前应了解学生的专业培养目标,认真考虑本课程与相关学科的联系。着重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以及先行课程的教学情况,处理好课程间的衔接。

    5.教师应认真研究教学大纲、教材、参考文献和相关资料,备课要求做到:明确教学目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抓住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技能;掌握重点、难点和各章节的内在联系。

    6.在备课过程中应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学习态度、学习方法,要从学生的具体实际出发,有的放矢地备好课。

    7.在钻研教学大纲、教材、了解学生的知识结构的基础上,应认真考虑教材教法,对如何承上启下,是否提问、板书编排、作业的布置等应作出周密的安排。

    8.教研室可在个人备课的基础上,适当地组织同课程教师集体备课。公共课备课应做到进度、内容、重点、难点、作业的统一。

9.教师应在教学过程中不断总结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

 

二、讲课

1.讲课是教师进行教学工作的主要方式。讲好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中心环节。要求教师态度认真地上好每一节课,充分利用45分钟,以期获得最好的教学效果。教师应不断提高授课艺术,利用讲台实现既教书又育人。

2.上课伊始,教师要以适当地方式自我介绍,以增进师生间的了解;要扼要点名本课程的授课计划和基本内容,说明课堂、实验、作业以及期末考试等在本课程总成绩的比重。

3.教师必须按时到课,不得自行更改上课、下课时间;授课前应检查学生出勤、手机入袋等情况,严格维护课堂秩序,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

4.课堂上教师应衣着整洁,举止动作大方自如。

5.讲授中要求做到教学过程始终紧扣教学目的;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条理分明、论证严谨、逻辑性强;全面系统的讲述学科知识,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6.要求语言精炼、生动、流畅、层次清楚,表达有吸引力,切忌照本宣科、平铺直叙;板书简明、工整、版面利用合理、大小标题准确,能体现讲课的发展过程。

7.认真填写教学日志,并结合学生的反馈及时做好课后分析,总结出本课的优缺点,不断积累教学经验,避免教学失误。

8.上述要求也适用于习题课、课堂讨论等。

 

三、课后辅导

    1.课后辅导是课堂教学的重要补充,对于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沟通师生关系、检查教学效果、解答学生问题、教书育人等起重要作用,要求教师以高度责任心,积极主动地完成课后辅导任务。

    2.辅导的基本内容是:负责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指导学生做好课外作业;给学习较差的学生和缺课学生补课;帮助有困难的学生解决学习上的实际问题;给成绩优异的学生个别指导,扩大他们的知识领域;介绍学习方法,进行学习目的和学习态度的教育。

    3.辅导时要求做到:主动询问找出疑、难点;热情耐心地解答问题;注重引导和启发教育。

    4.利用辅导时间根据学生对教学、生活等各方面的情况反馈,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对有关重要事宜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通报。通过辅导达到既教书又育人的目的。

5.专职辅导教师应随堂听课,配合主讲教师检查学生到课情况,在主讲教师的指导下全面负责辅导工作,使教学和辅导统一,提高教学质量。

6.总复习辅导应按学院统一安排进行,要按教学大纲全面辅导,既要系统完善又要突出教学重点。

 

四、批改作业

1.布置和批改作业,是教学工作中的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通过作业来达到巩固所学知识,培养学生的技能和技巧,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的目的。因此教师应认真对待作业的布置和批改。

2.教师应根据各门课程的性质、特点以及教学大纲的要求布置相应的课外作业,作业内容要有典型性,既有对课堂教学内容的巩固,又要包含有利于加强对学生科学思想和技能的训练。

3.布置作业要及时,份量要适当,难易要适度。每次授课结束时应布置作业,提出明确要求,规定完成时间。布置给学生的作业,教师要先作一遍了解作业的广度和深度,以便指导学生。

4.平均四课时应收交、批改作业一次,一般情况下应全批全改。

5.批改作业应认真仔细,具体标出错误之处。收交作业应有纪录,应给出成绩,以便进行平时成绩的考核。对字迹潦草、态度不认真等不符合规定的作业,应退回学生令其重作;对作业中的错误,应要求学生改正;对抄袭作业的学生,本次做为缺交,并给予批评并扣分,限令其重做补交。

6.对作业中发现学生的共同错误,教师应在辅导时或课堂上进行统一纠正。

 

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是培养学生严肃的科学态度,观察分析事物、认识事物规律、提高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实践环节包括实验课、各类实习环节以及毕业设计(论文)。

 

一、实验

1.实验课是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环节,不仅能配合理论教学,巩固和验证所学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通过对学生基本实验方法和实验技能的训练,培养学生严肃的科学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

2.实验项目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规定和要求确定,不得任意更改变动,对于不具备条件的实验,实验教师应积极联系外校进行实验。

3.各门课程的实验应严格按教学大纲执行,各项实验的指导教师须编写实验指导书并人手一份。

4.实验指导教师在开课前必须进行操作性备课,每项实验至少应提前做一次,并做好设备、仪器的检查和资料的准备,以便教学环节能够正常进行。

5.实验过程中应做好学生出勤统计,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强调学生独立操作,加强安全管理。对不遵守实验纪律的同学应给予批评教育。

6.实验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及时检查数据的准确性,必要时组织分析讨论,对错误的数据应要求学生弄清原因后重新补做实验。

7.指导教师应认真仔细地批改实验报告,写出评语,定出成绩并做好登记,对不符合要求的报告应退回重做。

8.对缺实验者给予一次补做机会。

 

二、课程设计

    1.课程设计是综合运用理论和技术知识,解决工程实验问题、提高学生设计、运算、查阅、使用技术资料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通过课程设计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观点和设计思想。

    2.课程设计必须按课程设计教学大纲进行。课程设计的内容应保证达到教学要求,指导书学生人手一份。

    3.指导教师应熟练掌握设计内容及方法,并做好必要的资料准备。选题要符合大纲要求,内容的深度、广度和份量要适当。

    4.设计过程中要严格要求,严格训练、及时指导、定期检查进度,同时又要注意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使每个同学都能独立完成设计任务。

    5.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设计图纸、说明书、计算书等设计文件应认真审定评阅,并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给出成绩。也可通过必须的考核(答辩、口试)进行综合评定。

6.如发现相互抄袭者按不及格处理。课程设计结束后资料应按专业分类保存。

 

三、实习

    1.实习是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学习生产知识、培养工作能力和提高专业技能的重要教学环节。实习应包括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以及参观等。

    2.实习指导教师应参与实习大纲的制定和讨论,并依据实习大纲制定具体实习计划,经所在系部批准后执行。

    3.在实习开始前,指导教师应到实习单位了解现场情况,安排学生食、宿、交通、落实实习计划并作好实习资料和物资等前期准备工作。

    4.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对实习班级或小组的全面管理。实习前应进行实习目的、有关专业知识、组织纪律和安全方面的教育。实习过程中应加强管理、严格要求,及时解决和处理各种困难和问题,对于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学校、实习各单位领导汇报。

5.实习指导教师应按照大纲要求,认真指导学生完成规定的各项实习任务。到实习现场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指导学生做好实习笔记,并组织必要的专题讲座,指导学生按规定写出实习报告,做好平时考核记录,记好实习日记。

    6.指导教师应认真审阅学生实习报告,并评定实习报告成绩并登记。

7.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向实习单位归还各种借用物资,写出实习班级或小组的全面总结。

 

四、毕业设计(论文)

    1.毕业设计是学生学习、实践、研究和创新相结合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这一实践过程全面训练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是对学生整个学习阶段的综合检验。

    2.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应参与题目的收集和专题讲座,由专业教研室提出初步意见,经所在系批准后生效。

    3.选题原则上要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尽量做到真题真做也可选用模拟题目。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题目,都必须以教学为主确保教学质量。

    4.指导教师参与毕业设计教学大纲的讨论,并根据大纲要求在毕业设计开始前1个月提交毕业设计指导书,经所在系批准后发到学生手中,供学生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5.毕业设计指导书主要内容应包括:设计目的、设计题目、具体过程、参考资料和文献目录、以及毕业设计的时间安排和进度。

    6.指导教师应将设计题目在毕业实习以前发给学生以便在实习过程中收集资料。

    7.指导教师应熟悉指导题目的内容,掌握有关资料,以保证指导的准确。并按照规定时间和次数对学生进行个别指导、定期检查设计进度、及时解决学生在设计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严格要求学生在毕业时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8.指导教师必须要注意培养学生能广泛收集技术资料、敢于接触本学科(专业)前沿。并注意培养他们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树立正确的设计思想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9.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毕业设计应仔细认真审阅,开展小组预答辩,并给出初评成绩。

    10.指导教师参加毕业答辩工作,但不得做被指导学生的主辩教师。

11.毕业设计成绩,应由结合指导教师初评成绩、答辩委员会复评成绩和答辩成绩综合评定。

 

成绩考核

对学生进行学业考核,是教学工作中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是评定学生学习成绩、检查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对于了解教学效果,总结、改进教学;促进学生复习、巩固、加深所学知识;树立良好学风和校风;促进学校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全体教师应以严肃认真的态度,高尚的职业道德、高度的责任感对待学生成绩考核工作。

 

一、理论教学

    1.任课教师应在考前对学生进行参考资格的审查,平时作业缺达四分之一以上者、本课程缺课时数超过总时数的三分之一以上者均不具备参加考试资格,应将其名单上报,经系审核后提前报教务处。

    2.平时成绩应于考试前确定并报出。依据是课堂表现、课外作业、本课程实验(实验单列除外)等综合评定。教师应将平时考核的记录清晰、完整的汇总在记分册上,所在系批准后生效。

    3.教师在组织期末总复习时,要严格按教学大纲要求进行,既要全面、系统、又要突出重点,严禁透题。

    4.教师命题不得超出教学大纲要求,试题覆盖面应达到本学期讲授内容的80%以上,不得出偏题、怪题,难度和份量要适当。其中,基本理论性试题应占60%左右,灵活应用性试题占20%—25%,有一定难度的试题应占15%—20%。试题一般出A、B两份试卷并做出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5.考试课成绩按百分制记分,平时成绩占20%。教师在评分时一定要认真、严格、公平、公正地按统一的评分标准评分。不得任意调整分数或者增分减分。

    6.考试课程可根据课程的性质、特点和考试目标选择笔试、口试、笔试和口试相结合的方式。口试必须经教务处批准。笔试时间一般为2小时。

7.考查课程的考核应在该课程结束时进行完毕。考核依据为平时成绩、作业成绩、实验成绩等。也可采用考试方式进行,但平时成绩应占30%~50%。

8.任课教师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班级成绩准确录入相应的教学系统里,系教学秘书统一汇总后上报给教务处。考试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成绩分析和试题分析。

9.任课教师不得在公布成绩之前向学生私下透露成绩。教师应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和履行监考教师职责等有关学业考核方面的规章、制度。

 

二、实践教学

    1.实践单列课应单独报学生成绩,考核依据为实践出勤情况、操作能力、实验报告成绩等综合评定。学习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标准评定成绩。

2.非单列实验成绩,应在实践结束后及时评定成绩,任课教师作为评定平时成绩的依据之一。

    3.实习成绩主要依据是实习态度、实习出勤率、实习报告成绩等综合评定。实习结束后应及时评定实习成绩,系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

    4.实习缺勤超过三分之一以上者按不及格处理。

5.毕业设计成绩由答辩委员会依据初评成绩、复评成绩以及答辩成绩负责评定最后成绩,采取五级记分标准评定。

 

教学检查与总结

一、教学检查

    1.教学检查是提高教学质量,保证教学任务的按时按量完成的重要措施。其目的是通过对教师授课过程和各教学环节的检查,形成信息反馈,有利于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先进的教学经验,也有利于对教师教学过程的考核。

    2.开课前任课教师应将授课计划、教案收集整理以备检查。对于本课程使用的各种教具、模型、演示实验设备也应做好使用准备,并在教学检查时汇报是否存在问题。

    3.在期中教学检查前,任课教师应做好接受检查的准备,如布置与批改作业情况、学生完成作业情况、教学进度是否按规定计划执行、进度超前或滞后的原因、期中考试或测验的成绩表、成绩分析以及教学日志等资料。

    4.任课教师应欢迎行政领导、同行专家参加听课,并主动征求他们的评估意见,以正确的态度认真分析,制定改进措施,改进教法,努力提高授课艺术和授课效果。

5.实践性教学的指导教师应准备好相应的教学大纲、设计任务书(或指导书)、实习的具体安排、实验室日志、实习日志等教学文件。考核内容包括:实验的准备和完成情况,实习的准备和完成情况,实验报告、实习报告的批改情况,设计、答辩的准备是否组织严密,辅导是否及时准确,评分是否符合规定标准等。

 

二、教学总结

    1.每学期教学工作结束后,教学人员、教研室和系对本学期教学工作应进行总结。通过总结回顾,找出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吸取经验教训;总结有效的经验,明确下学期改进教学工作的努力方向。

    2.任课教师的教学总结应包括:教学大纲执行情况、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考试情况分析、批改作业、课外辅导、教学日志填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考试命题是否符合标准、本学期教学工作中有哪些成功的经验和不足等内容。

    3.学期结束后任课教师应认真填写并上交各类表格,以便交由各系存档和备查。

4.教师在完成教学工作后,还应对本人的教学工作态度、执行规章制度、从严执教、教书育人、遵守教学工作纪律、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等方面进行总结,提高事业心和责任感。